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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明訂禁止使用吸管-環保議題
<<維護環境本就是人人應該遵守及隨手之本能>>
吸管塑膠類:可回收
飲料瓶身分為:鋁箔包飲品/塑膠杯飲品/鐵鋁罐/玻璃罐...等
國人使用習慣:1、連同飲料瓶身一起丟棄;2、抽離後丟棄;3、直接丟棄(如餐廳玻璃+吸管)
習慣之養成:販售業者、公司行號、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
販售業者:外箱或外袋標示宣導及對員工及消費者之宣導(疲勞轟炸)
公司行號:標示宣導/回收成效管理
家庭教育:僅能靠宣導/宣導/再宣導
源頭廠商之管控:立法定材質標準
下游回收廠商:回收再運用
建議不禁塑膠吸管之原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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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複再使用之鋼製/鐵製/玻璃 吸管之危險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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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滌水量增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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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潔劑量增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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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放之污水增加
[只有願不願意做,沒有做不到。]
[增加成本:紙箱為公版(一次性費用);政府:宣導文宣廣告;販售業者:人員的隨口宣導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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